众所周知,人在喝酒后会出现大脑思维迟钝、情绪不稳定、注意力分散、判断力下降等现象,此时如果驾驶机动车或非机动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严重危害交通安全。日前,高滩辖区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向“贪杯者”再次敲响安全警钟。
7月19日6时43分,高滩派出所接警称,在高滩镇下街发生交通事故,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经现场勘察询问了解,阮某驾驶摩托车经310省道行驶至高滩镇下街小地名一道桥时,与王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后经酒精检测仪检测,王某血液酒精浓度为44.8mg/100ml,属饮酒驾车,随即民警将本案移交权河交警中队处理,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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