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岚皋县公安局民主派出所及时查处一起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案,行政拘留一人。
2019年6月30日,岚皋民主交警中队民警联合民主镇城建所开展日常巡逻时,发现陈某驾驶的一辆小汽车停放在民主镇禁停路段,为保障道路畅通,民警随即用扩音器通知车主转移车辆,但多次喊话均无人应答,镇城建所工作人员遂用锁车器将违停车辆的左前车轮锁住,交警中队将违法停车告知单贴于该车右前挡风玻璃上。
陈某发现车轮被锁后,采用脚踢、铁锤砸、工具撬等暴力手段将锁车器损毁,且无视违法停车告知单,拒不接受处理。
当天,民主镇城建所工作人员来到民主派出所报警,请求公安机关处理。经调查取证,陈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损毁财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陈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