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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庙所:学“枫桥经验” 及时化解多起矛盾纠纷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02日15时48分   来源:瓦庙派出所   作者:朱章银   【 字体: 】   

今年以来,瓦庙派出所立足岗位实际,不断拓展联系群众渠道,密切警民关系,加大对辖区内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力度,深化学习“枫桥式派出所”工作经验,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坚决杜绝因矛盾纠纷化解不及时引发的民转行(刑)案件发生。近日,瓦庙派出所民警及时有效化解多起矛盾纠纷,取得良好实效。

7月29日,辖区新光村贺某(女)到派出所求助称:堰塘村李某(女)在朋友圈内发表有损其名誉、尊严的语言。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工作,经初查得知:贺某与李某系好朋友关系,两人近日发生误会导致李某情绪激动,后李某在朋友圈发表过激不当言论,但发布朋友圈1小时内,李某主动将发表在朋友圈的文字删除。因未造成严重后果,且贺某主动申请调解处理。民警经过对二人进行法律宣讲、告诫引导,李某主动向贺某赔礼道歉,承认错误,并取得贺某的谅解,贺某表示不再追究李某任何法律责任,二人握手言和。

7月31日,瓦庙镇新华村贺某与妻子赵某因生活琐事发生争执,互不相让,甚至拳脚相加,妻子赵某欲离家出走。民警及时出警了解到,贺某与赵某经常发生争执,村干部多次协调无果,且贺某夫妻二人现已生育两个小孩,均不足10岁,家庭生活条件较差,属贫困户,妻子赵某是外地人,若一气之下离开,便无人照顾孩子。为缓和夫妻二人矛盾,促进家庭和睦,民警立即开展相关调解工作。最终,民警通过对二人情理法的引导教育,耐心劝解,贺某赵某夫妻二人解开心结,重归于好,并表示今后彼此包容、好好生活。

 7月31日,毛坝籍冉某到派出所报警称:其停放在瓦庙街道的二轮摩托车被人撞倒导致车身受损,现自己找到“肇事车辆”,却无法联系到车主。民警立即查阅现场视频监控,找到“肇事”车主贺某,通过监控回放和民警的耐心调解,贺某向冉某赔礼道歉,并将损坏车辆送修理店维修,两人达成和解。 

    下一步,派出所民警将继续深入辖区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工作,有效确保辖区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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