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旬阳县公安局赵湾派出所快速反应,在小河派出所的大力协助下,成功处置一起非法扰乱单位秩序案件。
2019年8月2日,赵湾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一女子在施工现场阻碍施工,请处理。接警后,赵湾派出所第一时间组织警力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名妇女站在运输砂石料的车辆前,阻碍车俩正常通行。民警对其进行劝说,劝阻无果后多次警告其终止违法行为,但林某依然拒不配合。民警依法传唤林某到派出所配合调查,林某拒不前往,甚至躺在地上“撒泼”耍赖,无奈之下民警遂对林某进行强制传唤。
经民警现场调查了解,阻工女子林某以修建通村水泥路占用自家地界未补偿到位为由,采取站在自家门前通村水泥路中间,阻拦村级道路施工运料车辆从其门前通村水泥路经过,整个过程持续两个小时之久,导致砂石料等材料无法及时运送到工地,影响了施工进度。
经询问,林某对其阻碍通村道路施工车辆通行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林某因扰乱单位秩序,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故阻碍合法工程施工,对于合理的诉求,要通过合法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