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夏季严整治·降事故”专项行动以来,紫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以整治“酒驾”为突破口,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进专项整治行动。近日,紫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连续查获多起酒驾案件,行政处罚6人,有力震慑了酒后驾驶、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
案 件 回 顾
8月8日21时许,邓某驾驶陕G11***号小型轿车由紫阳县城西关经桥沟路驶往紫阳县洞河镇马家庄村,至桥沟路800米处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 8月8日21时许,王某驾驶陕GXX***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由紫阳县城惠民二期经桥沟路驶往紫阳县紫阳港,至桥沟路800米处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8月8日21时许,张某驾驶粤FD***号小型轿车由紫阳县城西关经桥沟路驶往紫阳县城关镇惠民一期,至桥沟路800米处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 8月8日21时许,池某驾驶陕GUJ***号小型轿车由紫阳县城广场经桥沟路驶往紫阳县向阳镇芭蕉村,至桥沟路800米处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
处罚结果
因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紫阳县公安局依法分别给予邓某、王某、张某、池某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1000元罚款处罚。
民警提醒
生命对每一个人都弥足珍贵,“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不仅是对自己、对家人的负责,更是对社会的负责。
机构名称:紫阳县公安局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城关镇紫府路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 14:00-18:00)
联系电话:09154421110 传真号码:09154421001 电子邮箱:281744874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