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市政务公开办相关要求,安康市公安局电子政务办公室于4月8至4月10日,对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指标,对安康市公安局门户网站进行了检查,自查整改情况如下:
一、网站检查情况
检查发现存在个别栏目更新不及时、栏目点击后显示“暂无资料”等问题。
二、规范网站管理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集中检查网站名称、域名、徽标、地图、备案、标识码、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链接等部分,并对不规范问题进行了整改。
三、开展网站年度报表工作相关情况
已按要求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里填报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在信息公开栏目下设置了“年度报表”专栏,公开了网站年度报表。
四、严格审核整改
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明确责任人按期进行整改,对各部门及驻区各单位报送的稿件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确认无误后再予公开,力争达到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的规范性、准确性、及时性的要求。
五、加强监管工作
把网站自查做为经常性工作,定期检查,认真整改,不断加强网站建设,丰富网站内容,提升网站质量,确保网站管理符合要求,达到标准。
安康市公安局电子政务中心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