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说,犯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屡教不改,总有些司机再三挑战法律的权威,以身试法。近日,汉阴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在城区开展夜查行动中,一男子酒驾被现场查获,该男子此次为第三次酒驾被查处。
8月16日晚,该大队民警在城区开展“三驾”夜查行动。20时44分许,执勤民警巡逻至东城街万友超市门前路段时,发现一辆小型客车由南向北行驶过来,车辆形迹可疑,便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民警看见驾驶员李某神色慌张,立即上前询问是否饮酒,当事人李某矢口否认。民警将李某带至中队进行呼吁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48mg/100m1,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此时,李某才承认自己是下午喝的酒,心想已过了几小时酒劲应该消退,心存侥幸开车上路,没想到又一次被查。
办案民警在进一步调查中发现,违法行为人李某第一次于2017年07月25日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被汉阴公安交警大队依法处罚;第二次于2017年9月11日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被汉阴公安交警大队处以行政拘留10天并处罚款2000元。此次是第三次酒驾。
目前李某因“二次酒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被汉阴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并处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李某心存侥幸,屡教不改,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再次受到法律制裁,自食苦果。交警温馨提示:广大驾驶员朋友自觉遵规守法,始终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条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