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公安机关打击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石泉县公安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统一部署,充分发挥打击违法犯罪主力军作用,与信访、综治等部门密切配合,扎实开展信访秩序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维护正常信访秩序,取得明显成效。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查处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6起,其中寻衅滋事1起,扰乱单位秩序5起,打击处理共刑事拘留1人,行政拘留3人,训诫17人。
强化组织领导,迅速部署落实。全市公安机关打击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部署后,石泉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作为推进“法治石泉、平安石泉”建设的重要抓手,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治安副局长任责任组长,其他局党委成员为副组长,各所、队、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石泉县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各警种职责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强化普法宣传,营造严打氛围。针对部分信访当事人文化层次较低、法律意识淡薄,坚持提醒在先,整治在后,印发了《石泉县公安局打击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通过微博、微信、电视等平台广泛宣传,营造专项行动严打氛围。同时,民警结合“一标三实”、“Y库”信息采集、日常入户走访等基础工作,深入社区小区、村组农户家中,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信访条例》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提醒信访群众表达诉求要理性,维护权益要依法。据统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张贴《通告》3000余份,开展普法宣传23场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受众达万余人次,有效提高了群众表达诉求、依法维权的知晓率。
强化打击处理,震慑违法犯罪。严格依法治访,按照“三个一批”要求,落实领导包案,建立专门班子,一案一策,一抓到底,限时办结,对以信访为由,涉嫌缠访闹访、扰乱单位秩序、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处理到位。7月2日,后柳镇金齐村村民刘某(男,45岁)醉酒后到村委会,强行要求村干部给同村村民评定贫困户,并赤裸上身拍打桌椅、大声吵闹,不听村干部和在场群众劝阻,长时间干扰村委会办公秩序,造成恶劣影响。查明情况后,我局依法对刘某寻衅滋事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8月27日,我局依法将涉嫌寻衅滋事犯罪的陈某斌(男,汉族,72岁,石泉县后柳镇永红村六组)刑事拘留。
强化源头治理,坚持综合施策。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格执行领导接访制度,主动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8月19日,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田波带领刑侦大队主要负责人在县局信访大厅接访了喜河镇档山村村民李某,该李对其丈夫刘某金的死因怀有质疑。田波同志耐心听取了李某反映的事项,对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答复。今年以来,县局主要领导主动接访21人次,下访10人次。同时,主动对接县信访联席办,落实党政领导接访包案等工作责任和措施,充分运用行政资源,引导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从源头上减少重复访、越级访的问题发生。在此基础上,各派出所大力践行“枫桥经验”,坚持矛盾纠纷不上交,2019年元月以来,全县公安机关累计化解矛盾纠纷1160余起,把各类信访隐患有效化解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