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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阳所:办理一起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案件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10日09时48分   来源:向阳所   作者:罗婷婷   【 字体: 】   

近日,向阳派出所在户籍业务办理过程中,通过人像查询比对,依法查处一起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案件。

2019816日,向阳镇黄某学持黄某奎的居民身份证来到派出所申请注销黄某奎的身份信息时,户籍民警发现黄某学和黄某奎二人身份信息不同,但人像相似度达到100%,属同一人;民警深入其村组开展调查,经查明:黄某奎为黄某学的亲哥哥,1992年,黄某奎跟随其母亲离开家乡在河北省生活,2012528日黄某学为了便于外出务工,在向阳派出所领取了黄某奎的身份信息二代身份证证件,并在生活中持有使用,直到2019816日被公安机关发现;在调查过程中,黄某学对自己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信息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向阳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黄某学处以500元罚款的处罚,并对其冒用他人办理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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