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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把“枫桥经验”进驻到公安服务窗口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23日10时01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在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中,石泉县公安局坚持民生民意导向,把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到公安服务窗口,努力做到高效服务不缺位。

做亮“一厅式”集群服务窗口。按照上级公安机关最新规定要求,对现行公安行政许可、备案、检查、确认等公安政务及户政综合、出入境、车管、消防等管理服务业务进一步梳理,最大限度优化办理流程,拓展服务途径,向社会公布公安行政审批服务办理事项28项,优化精简公安行政审批事项64项,集中进驻石泉县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厅式”集群办理,使涉及公安管理的政务事项全面实现“一门一站"式办结。

延伸“一站式”服务触角。在做优全县集群服务中心窗口的基础上,延伸在11个派出所建立“便民服务厅(室)”,将原户籍室扩建为集户政管理业务、出入境管理业务、车驾管业务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厅(室),并将各项行政审批权力进一步下放至各所服务厅(室),对需要县局审批的业务,建立网上报审流程,不能网上审批的,由民警代办手续,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落实系列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全面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各项便民利民措施,不断在审批流程上做“减法”、在服务质量上做“加法”,不断提升服务质效和满意度。要求各服务窗口把业务受理“一窗办”、办理证照“满意拍”、简政便民“免费办”、治安业务“网上备”、民生证件“即时办”、交管业务“联网办”、全国车辆“异地验”、驾驶证“异地领”等20项改革措施和错时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预约办理、异地代办、智能导办等“N”项服务方式常态做实,真正做到服务不缺位。

优化四项运行保障机制。为确保把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做实做细做亮,使公安服务窗口成为全县“放管服”改革的示范窗口,县局修订完善了服务标准、办理责任、工作考核、监督评估等运行保障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了服务流程、服务公开、服务态度、服务言行、服务质量、服务纪律等六项标准,更加严格了受理零推诿、服务零距离、办理零积压、质量零差错、结果零投诉等“五个零”责任,完善窗口岗位民警跟踪检查、网上考核、三方评议为主要内容的绩效考评标准,通过对每月考核分析评估整改存在的问题。

自今年完善集群服务体系以来,重新梳理公开公安行政审批事项28项,优化精简64项,57项窗口业务全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各派出所便民服务厅(室),累计为辖区群众办理业务62000余起(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