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可就是有些人心存侥幸,不惜以身试法,换来的只是法律的严惩。
2019年9月11日10时许,紫阳县公安局双桥派出所的民警在调解一起纠纷时,发现当事人李某某有酒驾嫌疑,就将线索移交洄水交警中队,后经民警调查证实,李某某早晨起床后在家中饮用了自酿的白酒,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从紫阳县双桥镇东垭村家中行驶至双桥派出所,后经安康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李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10.5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本案中李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不论对自身还是对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都造成极大威胁,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充分认识到酒驾的危害性,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机构名称:紫阳县公安局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城关镇紫府路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 14:00-18:00)
联系电话:09154421110 传真号码:09154421001 电子邮箱:281744874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