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洄水所:学习“枫桥经验”成功调解一起恶狗伤人纠纷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30日14时04分   来源:洄水所   作者:陈建华   【 字体: 】   

今年以来,洄水派出所根据辖区实际,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力度,深入学习“枫桥式派出所”工作经验,力求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坚决杜绝因矛盾纠纷化解不及时引发的民转刑案件发生。

9月26日,桦栎村曾某报警称其被胡某家的狗咬伤,对方却不肯支付其医疗费用。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走访调查工作,经了解,曾某与胡某系邻居关系,9月25日曾某从胡某家门口路过时被胡某家饲养的狗咬伤,由于曾某家境贫困,无力垫付治疗费用,遂找胡某理论,而胡某却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其医疗费用。

了解情况后民警先从法律角度劝诫胡某,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其次是以“理”服人,引导胡某将心比心、换位思考,最后是以“情”感人,经过一番依法、依据、依理的劝解,最终胡某向曾某赔礼道歉,并同意预先支付曾某治疗费用。

至此一场恶狗伤人的矛盾纠纷,因民警及时妥善的处置而终得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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