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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人民检察院驻县公安局综合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挂牌成立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30日15时08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9月29日上午,平利县人民检察院派驻平利县公安局综合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挂牌成立。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邓文明,县检察院检察长陈猛,县公安局局长熊海波,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相关人员参加挂牌仪式。




为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深入推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平利县检察院与平利县公安局决定在县公安局综合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立检察室(以下简称“派驻检察室”)。派驻检察室旨在通过查看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平台、调取视频监控、查阅案卷、实地巡查等多种方式,依法对公安机关办理的案件开展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同时,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侦查活动,引导依法依规侦查取证。



邓文明要求,县检察院、县公安局要以派驻检察室为新的起点,进一步构建公安、检察“监督与支持”有机统一的良性互动关系。一要在依法监督中促进司法公正。派驻检察室要严格依法履职,尤其要把“精、准、严、细”贯穿于立案、侦查、起诉等各个环节,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二要在善于监督中提升办案质效。派驻检察室要切实找准监督履职的发力点,做到“监督到位不越位、引导侦查不代查、参与不干预、参谋不代替、指导不包办、信息共享不泄密”;公安机关要转变思想,提高认识,自觉接受监督。三要在敢于监督中彰显担当作为。派驻检察室要牢固树立全域监督理念,要敢于监督、敢于纠正、敢于碰硬,切实守好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底线,真正用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来守初心、担使命。

陈猛指出,派驻检察室的运行,既是构建新型侦、诉关系,加强公安、检察执法办案协作配合的生动实践,也是共同应对和解决刑事执法办案重点难点问题的具体举措。检察机关将立足这一全新的平台阵地,牢固树立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公平正义的“一盘棋”意识,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交流和配合制约,统一执法思想和执法尺度,改进监督模式和工作方法,向规范化要质量、向精细化要力度、向信息化要效率,促进办案质量和执法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携手实现检警共建、共享、共赢,共同为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熊海波提出,派驻检察室的设立,既能及时发现纠正侦查办案过程中的违规行为,预防民警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又能促进公、检双方统一认识,提高案件质量和诉讼效率,实现共同打击犯罪、构建“法治平利”的目的。希望派驻检察官依法充分履职,切实当好“监督员”、“联络员”,促进公安民警办案能力提高、办案作风转变、办案模式升级。全体公安办案民警要端正思想认识,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监督,主动配合开展工作并提供最优保障,确保派驻检察室各项工作依法、便捷、有效、有力,以此促进全县公安队伍执法规范化和队伍正规化水平的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