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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超标电动车过渡期是否延期的公开问卷调查
根据省公安厅等三部门2019年6月24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我省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陕公通字〔2019〕38号),我省超标电动自行车实行三年过渡期管理,过渡期将于今年6月30日届满。
过渡期届满后是否延期,社会各界比较关注。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为了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现对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届满后是否延期进行公开问卷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