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认真贯彻省市高质量项目推进年、营商环境突破年、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三个年”活动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系列部署要求,围绕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紧扣在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上聚力建设幸福安康目标,践行公安机关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守护人民安宁使命,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帮助重点项目、重点企业解决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切实为辖区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公平正义、服务一流的营商环境,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公安工作实际,市公安局起草了《安康公安机关推行重点项目“警长制”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二、起草依据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安康市高质量项目推进年实施方案》《安康市推进营商环境突破年实施方案》《安康市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实施方案》《安康市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8类30条措施》《安康市公安局“我为群众办实事”便民利民18项服务措施》等。
三、起草过程
市公安局对部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便民利民措施进行了梳理,研究细化,结合我市公安工作实际,起草了方案初稿,指挥中心以书面形式征求了各警种部门意见建议,2023年2月17日,在市公安局党委扩大会议上,组织局领导,各警种部门主要负责人再次进行讨论,充分吸收采纳各方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正式印发试行。
四、主要内容
(一)全面深入摸排,及时与发改、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对接,了解全市项目和企业基本情况。加强与政务服务中心、招商局、综治中心等相关单位横向联动,及时了解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需求,掌握党委政府对企服务政策,实行重点项目企业清单化管理。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细、动态明。
(二)科学分级分类,实行公安领导干部层级包抓负责,市县分局班子成员、警种部门主要负责人、所队长包抓联系辖区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形成项目“警长制”“一企一警”工作模式。
(三)常态联络沟通,实行“一对一”“点对点”对接。按照网格化布警,在重点项目工地和重点企业建立警务室(站、点),重点项目“警长制”专班进驻,实行常态化办公,具体包抓民警常驻,及时开展各项工作。
(四)增强平安意识,实行平安项目企业警企联创联建。及时将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纳入“平安创建”对象,警企共同开展平安项目、平安企业等平安创建活动,在重点项目、重点企业营造浓厚平安创建氛围。
(五)营造稳定环境,实行重点项目企业警企联巡联防。严密圈层防控,建立警企联防联控机制,重点项目“警长制”专班联系辖区派出所、交警队,加大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周边巡逻,坚持“白天见警察、晚上见警灯”,将巡逻区域向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聚焦,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和震慑力。
(六)严守安全底线,实行安全风险隐患警企联查联治。组织警力深入重点企业和周边,了解社情民意,及时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向企业群众汇报”,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安全防范宣传,以点带面,全面覆盖,织密安全防范网络。
(七)深化多调融合,实行重点矛盾纠纷警企联解联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等活动,深入项目企业持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运用一警一点、挨户防、指尖警务、庭所对接等机制,及时化解涉企劳资、邻里边界等矛盾纠纷,严防扩大激化。
(八)优化便利服务,实行暖企爱企服务警企联心联帮。紧紧围绕公安服务,深入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开展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及时为项目企业提供便利。在公安服务窗口,建立重点项目企业服务绿色通道,第一时间提供优质高效公安服务。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及时征求重点项目、重点企业意见,推出一批便民利企措施,更大力度方便企业群众。加强“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宣传,确保及时享受到公安机关高效便捷服务。
(九)恪守公平正义,实行规范执法警企联督联促。加强对企业规范执法,加强企业普法教育,引导企业和员工遵纪守法,远离违法犯罪,学会防诈骗、防黑恶、防裹挟、防被利诱等方法,严守法纪底线。
(十)坚持综合评价,实行重点项目“警长制”成效联议联评。坚持在重点项目“警长制”中考验锤炼干部过硬作风,构建亲清警企关系,实行重点项目“警长制”警企共建成效联评,提升企业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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